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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分类
1. 本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会员
入会条件
1. 基本条件:拥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自愿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2. 符合基本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美容美发相关产业企事业单位。
3. 符合基本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美容美发相关产业从业者,在美容美发行业有一定技术沉淀和影响力的个人。
入会方式及流程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会员: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会员: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由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会员权利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 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1. 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2. 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3. 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4.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 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会员处分
1. 警告。
2. 通报批评。
3.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4. 除名。
会员履行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
2.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 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各种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4.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5. 遵守美容美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护理操作规范、职业道德规范、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
会费交纳标准
会员按期交纳会费。本会一届为五年,单位会员会费一次性缴一届(五年);个人会员会费一年起交。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属于协会会员,享受协会会员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1.会长单位:250000元/5年。
2.副会长单位:10000元/5年。
3.理事单位:5000元/5年。
4.会员单位:800元/5年。
1.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8000元/年。
2.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00元/年。
3.专业委员会委员:300元/年。
1.所有会费由协会财务部统一收取并按规定开具“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2.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协会副会长及以上人员担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由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担任,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3.专业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均须同时交纳单位会费和个人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