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有志之士共同打造和谐共赢的美业环境!
1. 本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会员
1. 基本条件:拥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自愿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2. 符合基本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美容美发相关产业企事业单位。
3. 符合基本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美容美发相关产业从业者,在美容美发行业有一定技术沉淀和影响力的个人。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2.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会员: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会员: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由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 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1. 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2. 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3. 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4.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 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1. 警告。
2. 通报批评。
3. 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4. 除名。
1.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
2.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 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各种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4.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
5. 遵守美容美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护理操作规范、职业道德规范、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
会员按期交纳会费。本会一届为五年,单位会员会费一次性缴一届(五年);个人会员会费一年起交。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属于协会会员,享受协会会员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1.会长单位:250000元/5年。
2.副会长单位:10000元/5年。
3.理事单位:5000元/5年。
4.会员单位:800元/5年。
1.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8000元/年。
2.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500元/年。
3.专业委员会委员:300元/年。
1.所有会费由协会财务部统一收取并按规定开具“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2.专业委员会主任由协会副会长及以上人员担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由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担任,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3.专业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均须同时交纳单位会费和个人会费。